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菏泽市巨野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出境务工必须注意
2009-08-21 09:35  文章来源:巨野县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出境务工必须注意
    一是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出国务工渠道。出境务工人员应选择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河北省内具有经营资格的外派劳务企业、县以上政府设立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要让劳务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中介证书》,以及使馆对劳务项目的确认函。千万不要选择非法渠道、黑中介和个人。通过同乡、亲戚、朋友介绍出国务工比较容易出问题。

  二是一定不要轻信出境务工小广告。对各类小报、非法中介发布的出国务工广告信息,一定要认真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偏听、不轻信、不报名、不交钱,自然不会上当。

  三是一定要多掌握信息、认真进行咨询。国家对出境劳务中介和出境劳务人员都有非常严格的资质限制,没有专业技术以及超过一定年龄的劳务人员是难以取得出境工作签证的。劳务人员可以通过出国劳务网、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语音咨询电话(800 888 5678)等查询劳务外派信息。

  四是一定注意别花冤枉钱。劳务人员在签订劳务合同前一定要先查看外派公司事先与国外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外派公司向劳务人员收取的服务费(管理费)不能超过劳务人员合同工资的12.5%,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对过高的收费必须提高警惕、坚决不交。

  五是一定不能办理非务工护照。出境务工必须办理务工护照,如果外派企业、中介以商务、旅游、留学、探亲等名义办理护照,很有可能上当。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2008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出口)     2008-11-03 09:37
关于参加2008首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2008-10-14 09:56
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参加赴新加坡“物流基地建设与招商引资培训班”的通知》的通 知    2007-09-07 09:45
关于开展“2007年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与支撑体系网上调查”的通知    2007-08-06 09:30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     2007-04-13 09:23
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品牌评定与保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01-17 09:45
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做好县级外经贸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12-29 16:17
关于举办后WTO工程项目管理与劳务合作发展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2006-12-29 16:10
商务部制定举办展览会管理办法(试行)    2006-12-22 15:19
关于抓紧申报2006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06-11-13 17:3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