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通知精神,请各县区外经贸局、财政局按照省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及时登录“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申报,并将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11月4日前报菏泽市外经贸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